2023-12-28 10:31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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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投标方需具有无水氟化氢制造的人员、设备及专业能力,具备相应资质;
2、投标方具有所需的厂地,足够的制造、加工和检测设备,能按双方约定完成购销合同,投标方需本公司生产,不得外包给第三方。
二、质量指标要求:
纯度≥99.98%、水分≤0.004%、二氧化硫含量≤0.01%、氟硅酸≤0.008%、不挥发酸(以H2SO4计)≤0.005%, 其它指标符合GB 7746-2011优等品标准。
三、供应量要求:
本次计划采购无水氟化氢1000吨。
四、交货地点:
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979号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内。
五、结算方式:
1、报价单需采用联创集团固定模板。
2、中标者需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,按照需方要求执行到货。
3、新供应商需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供方审核,审核完成后进行供货。
4、如果发现产品质量达不到公司质量要求,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。
5、投标报价执行一次报价。
七、招标时间安排:
1、投标截止时间:2023年12月29日10时00分。
2、标书投递方式及地点:将报价单填写完毕盖章后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:lczb300343@163.com,邮件主题需标注投标方公司名称。
3、开标时间及方式: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0时00分,开标结果将以电话或微信方式通知中标方。
八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